南华教发〔2019〕10号
南华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
为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与约束,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强化学业过程管理,学校贯彻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存在学业困难的学生及时予以警示性提示,发挥学校、教师及家庭三方联动作用,积极开展有效的指导与帮扶,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学业预警
第一条 学业预警指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管理制度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学期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有针对性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学业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根据学生学业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由低到高的标准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一)学业黄色预警:所修课程(即培养方案中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学期开设课程,下同)累计不合格课程1-2门;上一学年第二课堂学分未达到学年最低学分的。
(二)学业橙色预警:所修课程累计不合格课程3-4门或给予第二次黄色预警的;毕业前一年公共选修课、第二课堂学分未达到10学分的。
(三)学业红色预警:所修课程累计不合格课程5门及以上或给予第二次橙色预警的;其他可能导致学业无法完成的。
第三条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干事、辅导员、班主任、系主任、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学业预警帮扶工作小组,实施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前完成。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的主要任务有:下达预警通知书、谈心谈话、联系家长、开展学业帮扶、建立学业预警与帮扶档案等。
第五条 每学期期末成绩发布后,各学院教务干事、辅导员、班主任等应通过多种途径提醒学生(学生家长)关注自己(自己孩子)的成绩情况,并按时做好不合格课程的补考申报工作。
第六条 学业预警具体程序
(一)每学期开学补考成绩发布后,教务部在第4周公布各学院各级别学业预警名单,学院教学办应认真核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具体情况,并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学工办。
(二)各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按如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每学期对给予学业预警的学生,在一周内给学生下达《南华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经学生本人签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留存学院学工办;
2.对给予学业黄色预警的学生,至少应实施“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等方式的“生生携手”学业帮扶机制,鼓励并帮助其努力学习,迎头赶上;
3.对给予学业橙色预警的学生,至少应实施“师生携手”学业帮扶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学院教师等应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督促学生拟定学习计划并做好课程重修指导工作;
4.对给予学业红色预警的学生,应实施“师生携手”、“学院与家长携手”等多重学业帮扶机制,辅导员等应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填写《南华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2),督促学生拟定学习计划并做好课程重修指导工作。此外,学院还应给家长下达《南华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附件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其孩子学业困难的严重性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并落实好家长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记录工作。
(三)每学期第8周,各学院教学办将《南华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收集汇总,经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部备案;各学院学业预警其他档案材料存学院学工办,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检查。
第二章 学业帮扶
第七条 学业帮扶是指学院采取针对性措施对被学业预警的学生学业进行全面分析、指导以及帮扶的制度。
第八条 为配合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学院平时可以通过加强新生入学教育、专业分流宣传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知与兴趣;通过开展有较高专业水准(或学术含量)课外活动等来营造学术氛围;通过先进宿舍、先进班级建设等来不断提高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
第九条 学校本科学生学业帮扶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生生携手:学院可遴选成绩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党员与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子,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等多种形式帮扶;也可按课程组建若干学习小组,让学业困难学生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得到提高和进步。
(二)师生携手:学院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责任心的专业教师与学业困难学生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班主任掌握班级每名学业困难学生的情况,从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不得少于1次;学院辅导员要掌握学院学业困难学生整体情况,主要做好学业红色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三)学院与家长携手:建立健全学院、家长、学生联动机制,学院要及时将学业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校表现、学业成绩通报学生家长,并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后续学习状况;学生家长要掌握孩子学习及心理情况,做好学业督促工作,帮助孩子走出困境,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 各学院要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且行之有效的学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帮扶机制,共同构建学校本科学生学业帮扶体系。
第十一条 各学院在学业帮扶过程中的帮扶材料应整理存档,存档资料保存至学生毕业后1年,学业帮扶档案包括附件1-4及其他学业帮扶过程材料。
第十二条 各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情况将纳入到年度二级学院教学绩效、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考评,教务部、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学院学业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
南华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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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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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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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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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何原因受到学业预警(列出具体情况) |
学业预警等级(划“√”) |
同学你好,截至20 —20 学年第 学期,其未通过课 程门数已达 门,累计未通过学分 分。 |
黄色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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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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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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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 1、《南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业分段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能按以下要求转换学业阶段的学生,留在原阶段重修课程,直到达到转段要求,升入下一学业阶段学习。
学业阶段 类别 |
公共学习阶段 |
基础学习阶段 |
专业学习阶段 |
四年制各专业 |
第1学年 |
第2-3学年 |
第4学年 |
五年制各专业 |
第1学年 |
第2-4学年 |
第5学年 |
留段的审核标准 (入校后不合格课程累计) |
5门且16学分及以上。 |
6门且18学分及以上,或3门及以上核心课程 |
6门且18学分及以上,学生可申请跟班。 |
2、《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在校期间累计两次不能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按期升段的(第二十七条)。 3、毕业资格的学业要求: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第二课堂学分达到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反之,则不能毕业。 4、学位授予的学业要求: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础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反之,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
学业修读建议: 1、对考试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组织补考,如补考不过的可参加重修,重修次数不作限制。建议预警学生及时参加补考或重修,努力学习,以如期完成学业。 2、学院其他建议: |
学校对本人学业方面的警示,已收到,同时承诺立即整改。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以下相关内容“学业红色预警”的学生必填,其他预警由学院确定是否填写。 |
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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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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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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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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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寄发 |
时间: 寄件人: |
QQ或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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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格一式两份,一份院学工室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
附件2:
南华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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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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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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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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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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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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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类别及原因: |
联系家长记录及家长表态: 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 联系人签名: |
谈话记录: 谈话人签名: 学生签名: |
学习计划及承诺(学习计划可另附): 学生签名: |
所在学院意见(对给予“学业红色预警”的学生,学院必须签署意见): 学院学工室负责人签名: 院党委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每学期首次谈话需写明本学期学习计划,帮扶教师负责督促学生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学习。
附件3: 编号:
南华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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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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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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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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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情况告知 |
学业预警等级(划“√”) |
家长您好,您的孩子目前在学业上出现了困难。 截至20 —20 学年第 学期,其未通过课程门数 已达 门,累计未通过学分 分。 |
黄色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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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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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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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 1、《南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业分段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能按以下要求转换学业阶段的学生,留在原阶段重修课程,直到达到转段要求,升入下一学业阶段学习。
学业阶段 类别 |
公共学习阶段 |
基础学习阶段 |
专业学习阶段 |
四年制各专业 |
第1学年 |
第2-3学年 |
第4学年 |
五年制各专业 |
第1学年 |
第2-4学年 |
第5学年 |
留段的审核标准 (入校后不合格课程累计) |
5门且16学分及以上。 |
6门且18学分及以上,或3门及以上核心课程 |
6门且18学分及以上,学生可申请跟班。 |
2、《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在校期间累计两次不能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按期升段的(第二十七条)。 3、毕业资格的学业要求: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第二课堂学分达到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反之,则不能毕业。 4、学位授予的学业要求: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础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反之,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
学业修读建议: 1、对考试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组织补考,如补考不过的可参加重修,重修次数不作限制。建议预警学生及时参加补考或重修,努力学习,以如期完成学业。 2、学院其他建议: |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希望您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及时与孩子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督促、弥补差距、迎头赶上,帮助孩子顺利完成学业。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请您接到本通知书后,确认签字,并将回执单寄回我校,谢谢! |
班主任(或帮扶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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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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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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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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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章--------------------------------------------------------------
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回执) 编号: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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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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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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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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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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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意见 |
1、学生目前的情况家长已了解。 2、学院的联系方式家长已清楚。 3、家长的想法、建议与要求请另附纸说明。 家长签名: |
回信请寄: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 学院 老师收,邮编:421001。